「財團賺到飽,我們累到爆! 」台灣勞工工時過長問題,愈來愈嚴重,官方統計,100年就有49人過勞死,平均每7.6天就有一名勞工因過勞而死傷。工傷協會近5年來二、三十歲年輕勞工工殤的案件激增,從白領工程師、保全員、外科醫生到基層護理人員,年輕生命都因超時工作、過度壓力,不是過勞死就是憂鬱自殺。

 

4月28日國際工殤日前夕,工傷協會率各勞團到行政院大門口抗議,要求「廢除責任制、奪回健康權」。

 

工傷協會祕書長黃小陵表示,最近又有一名在電子業工作的20幾歲年輕工程師心肌梗塞過勞死。家屬說,因為公司將維修工程師人力從4位裁減為1人,這位年輕工程師每天超時加班,睡3、4個小時,有一天猝死在電腦前。

 

台灣基層護理產業工會表示,工會最近很多護理人員憂鬱自殺個案,原因是醫院為了省錢,常將護士跨科調動,護士長久面對從事非專長科別護理工作,無法承受壓力而憂鬱自殺;另外很多醫院用護理學生充當實習生,用責任制壓柞她們,甚至派到安養中心獨力照顧8-10個病人,根本是「間接殺人」。工會5月10日將到衛生署陳情,要求衛生署正視醫護人力不足問題。

 

工傷協會指出,官方100年職災統計中,有82人被認定過勞,其中有49人過勞死,過勞人數比99年增加1.5倍,101年有92人被認定過勞,平均7.6天就有一人因過勞而死傷,還有無數未提出申請,或申請不過的過勞憂鬱工傷案,這些都是資方為節省成本,將1人當3人用的後果。而台灣雖經歷二次政黨輪替,不管藍綠,以高工時、低工資發展台灣經濟主軸都一樣,根本就是政策殺人。

 

全國消防員工權益促進會今天也加入抗議行列,控訴政府增加消防人力支票跳票,致消防員無力救災。抗議成員都戴上紙製黑色眼罩,象徵「勞工個個黑眼圈」。抗議團體要求政府廢除勞基法84條之1責任制;並修改勞安法第6條,要求未依正常工時致勞工過勞,雇主應課以刑責;刪除勞基法30條及30條之1變形工時規定;補足基層護理及消防人力,維護全民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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